在11月27日OPEC宣布维持稳产、国际油价继续跳水6%的24小时之内,国内再次迎来了成品油的调价窗口,业界亦预期油价必然“九连跌”。然而,本来也在发改委计划中的油价下调窗口,财政部突然同一时间推出油品消费税增加方案,完全冲抵了发改委的调价空间。最令分析人士感到意外的是,财政部的成品油消费税增加幅度相当“精准”的与发改委计划中的成品油价下调幅度一致。
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28日发布通知称,从11月29日起,将汽油、石脑油、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.12元/升;将柴油、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提高0.14元/升,财政部所给出的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理由是“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”。
在财政部的通知发布之后不久,发改委的声明姗姗来迟,宣布因消费税提高,成品油价格下调作罢。
发改委的通知称,11月中旬以来,受全球石油市场供应充裕、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,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,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,汽、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225元和220元。根据11月28日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《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》规定,自11月29日零时起汽、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.12元和0.14元,折合每吨影响汽、柴油价格分别提高225元和220元。两个因素相抵,国内成品油价格维持不变,故不作调整。
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,按照成品油调价机制,11月28日的调价窗口到来之际,根据近10个工作日国际油价的跌幅,本来已经计划在当日分别将汽油、柴油价格下调0.12元/升和0.14元/升。发改委亦未预料到这时财政部出手,分别对汽、柴油加了每升0.12元和0.14元的消费税。消费税是价内税,所以发改委再无下调油价的空间,从而导致消费者担负的价格水平未发生变化。
上述人士进一步指出,由于此次成品油消费税增加的幅度不是很大,若未来国际原油价格的跌势持续,消费税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,或还有其他的调整动作。
国际原油价格从今年6月开始大幅下跌,WTI和布伦特原油价格已经从6月最高时的107美元/桶和114美元/桶,至北京时间11月29日凌晨分别跌至65.99美元/桶和70.02美元/桶。自7月21日至11月中旬,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已经是“八连跌”,发改委针对汽油和柴油的累计调价幅度已达1.11元/升和1.25元/升。而在北京时间27日晚间,石油输出国组织(OPEC)在会议上宣布了维持产量水平不变之后,国际油价继续悲观下探。
现行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按照2013年新修改的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执行,汽、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 个工作日调整一次,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 50 元时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财政部方面在通知发布之后的答记者问环节表示,在近期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,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规定,国内汽、柴油价格可有所降低。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,因此国内油价不会上涨,也不会降低。国内汽、柴油消费税属于价内税,此次消费税税额调整将计入成品油价格。
财政部方面指出,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“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、环节、税率,把高耗能、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”的要求,需要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,将部分高耗能、高污染产品、高端消费产品或服务纳入征税范围,因此成品油等部分产品的消费税政策调整,是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的内容之一。
对于增加的税收用途,财政部方面表示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,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,主要用于增加治理环境污染、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资金,以及用于促进节约能源,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,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,保障政府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所需资金。
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晴认为,后市成品油下调预期依旧存在。从国际油市方面来看,OPEC拒绝减产的意图显而易见,由于美国页岩油产量的大幅飙升,OPEC不再单独扮演市场“调节者”的角色,将全球石油供需调节机制下放给市场。而目前由于市场整体需求依旧疲软且供应仍然充足,短期内市场供需失衡局面难以迅速改善。
陈晴续指,依据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,OPEC维持产量不变政策导致的原油暴跌,将使得下个计价周期的原油均价继续走低。后期来看,国内成品油市场或将迎来新定价机制施行以来的“十连跌”,下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在12月12日24时开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