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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注意事项

1、疫苗应冷藏运输,运输和使用过程中,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。

2、不得使用无标签、疫苗瓶有裂纹或封口不严、疫苗中有异物或变质的疫苗。

3、接种前应对畜禽进行检查。患病、瘦弱或临产猪、牛、羊暂不予注射。

4、接种时,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
5、疫苗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,均应充分振摇。疫苗瓶开封后,应当日用完。

6、注射器具和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,每注射1头(只)畜禽,应更换1个针头。注射时,进针应达到适当深度(肌肉内),以免影响疫苗效果。

7、注射疫苗后、注意观察畜禽15-30分钟是否有过敏反应,如有及时注射脱敏药物(如肾上腺素)。

8、接种时,须有专人做好记录,写明区、乡(镇街)、自然村、畜主姓名、家畜种类、大小、性别、接种头数和未接种头数等。在疫苗接种后,观察7-10日,并详细记载有关情况。填写防疫档案及免疫卡。

9、注射后的器具、疫苗瓶、包装物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集中进行消毒,不得乱弃,以防污染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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